追訴時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權行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為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法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1、法定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2、法定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刑、極刑、剝奪政體權利等)的案件。刑事律師需要保護被告的隱私和個人信息。廣州侵占刑事律師取保候審
一、入戶剽竊后轉化入室搶奪入戶剽竊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但一旦被發現并有施暴、威脅手段,就轉化為入戶搶奪,法定刑是10年以上、無期徒刑、極刑。舉例:比如帶利器入室搶了100塊卻被判了十年,可能普通人的關注點在于那100塊,但實際上性質是很嚴重的入室搶奪。.
二、收二手車二手機動車來歷不明的很多,而且只要是來歷不明且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收購,往往就被推定為“明知是贓物”而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起步是三年以下,五輛車或者合計50萬的就是3-7年。
三、過海關時幫陌生人帶東西有較大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運輸罪的共犯。雖然說不一定能證實你“明知”,但把希望寄托在這種東西上面,先刑拘一個月不成問題。
四、破壞電力設備罪。偷電線常見,剪刀一剪就是三年起步,沒有未遂。那點電線偷去往往就賣個一千不到。
五、打架斗毆很多人都知道故意傷害罪的入罪標準是輕傷,心想著下手別太重就行。一般不走刑事犯罪的就會走尋釁滋事罪。可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量刑是三年以下,而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是五年以下,更重。 汕尾侵占刑事律師刑事律師需要具備深厚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第三部分審查起訴階段----30至45天然后,案件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延長半個月。四、補充偵查-----30天檢察院審查后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后,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五、提起公訴-----一至五個月檢察院的公訴科審查完成后,寫出公訴書,向對應的法院提起公訴。即: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不超過五個月。
原告王鵬和被告徐麗麗經人介紹于2010年農歷十一月十九日訂婚,訂婚時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禮款10萬元。訂婚當天被告收到彩禮款1萬元,小相錢2,000.00元,裝煙錢2,000.00元。2011年3月16日原、被告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同年農歷二月十六日原、被告舉行婚禮后在原告父親住房的西屋居住生活。被告又收到彩禮款9萬元。在原、被告結婚前原告父親又購買豪爵銀豹牌二輪摩托車一臺(現在被告父母家保管,價值為2,000.00元),其他家電、家俱等由原告父母購買(現在原告家保管)。原、被告結婚后先期夫妻感情尚可。爾后因瑣事原、被告曾經口角打架。2012年10月原、被告用被告收到的彩禮款購買了五菱榮光牌微型面包車一臺(現由原告保管)。2013年10月雙方發生口角后,被告回娘家與原告分居至今。原告為結婚向他人借款11萬元至今未償還。遼寧省西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對在原被告訂婚時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禮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婚姻法關于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規定準予原告王鵬和被告徐麗麗離婚;原、被告用彩禮款所購買的五菱榮光牌微型面包車一臺歸原告所有;被告自判決生效后10日內返給原告豪爵銀豹牌二輪摩托車一臺(現值2,000.00元)。死緩不是等兩年再執行極刑,而是給犯人兩年的考察期,只要考察期內沒有“惡劣”的故意犯罪,就不執行極刑。
刑立案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稱為法律條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這是立案必須具備的另一個條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才具有立案的價值。只有當有犯罪事實發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雖有犯罪事實發生,但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凡犯罪行為人具有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之一的,就不應當立案。刑事律師需要不斷學習和更新法律知識。廣州合同詐騙刑事律師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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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鄭某瓊、唐某梅系夫妻關系,被害人唐某微系二被告人的二女兒,雙方還育有一女唐某某。2019年8月前唐某微隨爺爺奶奶在龍巖生活,其后被告人鄭某瓊、唐某梅將唐某微接到廈門市某小區xX室共同生活,來廈時唐某微體重正常、身材勻稱。自2020年9月開始,因對唐某微的不良生活習慣感到厭煩,鄭某瓊、唐某梅開始將被害人唐某微鎖在房間內,不讓其出門,未按時給唐某微吃飯,且存在踢打等不當管教方式。2021年2月3日至2月10日,被告人鄭瓊、唐某梅將唐某微鎖在小房間內限制活動自由,其間提供三次稀飯等少量餐食。2021年2月10日晚,被害唐某微在家中暈倒,送至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廈門市公安局海滄分局物證鑒定室檢驗:被害人唐某微頭面部、四肢檢見散在大小不等、形態不同、新舊程度不一的皮下出血,剖驗見頂枕顳部帽狀腱膜下出血,以上損傷的形態特點符合鈍性外力作用所致,損傷程度為輕傷,不足以導致死亡;尸體檢驗見死者極度消瘦、體重10公斤,呈重度營養不良、惡病質狀態,結論是被害人因長期遭受虐待造成重度營養不良導致多功能衰竭死亡。2021年2月11日5時許,醫院醫護人員報警,被告人鄭某瓊、唐某梅在現場等候民警,二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廣州侵占刑事律師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