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沒收到拘留通知沒人,被別人拿走,或郵寄丟失都有可能。可能妨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可不通知
能不能申請取保候審可以,但是否批準看具體的案情。申請取保候審盡可能由專業刑事律師申請,盡可能在30天內申請,成功率會高得多
30日內報檢察院批準逮捕。檢察院有7天時間決定是否逮捕。如果不逮捕就會放人。所以37天沒出來,一般都是被逮捕了逮捕之后案件就到檢察院了嗎不是,公安機關繼續偵查工作,偵查結束后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家屬可以通信、電話么可以寫信,通過郵局郵寄,內容不涉及案情,且需要看守所審核。判決生效后,可以通電話、寫信
判刑后,家屬不可以會在判決生效之前,生效后才可以會見
被刑事拘留后,家屬可以會見么同上。少部分案件在開庭時允許家屬旁聽,但不能交流
八、能否和解而不判刑民事賠償部分可以協商和解,但不能免除刑事責任。賠償、得到受害人諒解,在判刑時適當更輕。部分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在認定犯罪的前提下,免以刑事處罰
一般情況下,犯罪未遂(沒有達到犯罪目的)也要受到刑事處罰。河源侵占刑事律師辯護
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莊市電化廠宿舍區聶某因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民警懷疑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4年10月1日,聶某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殺人、性侵婦女被逮捕。1994年12月6日,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以聶某犯故意殺人罪、性侵婦女罪,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并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聶m某于1994年8月5日17時許,騎自行車尾隨下班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某某,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聶故意用自行車將騎車前行的康某某別倒拖至路東玉米地內,用拳猛擊康的頭、面部,致康昏迷后,將康性侵。而后用隨身攜帶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頸部,致康窒息死亡?!迸袥Q性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極刑,剝奪政體權利終身;犯性侵婦女罪,判處極刑,剝奪政體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極刑,剝奪政體權利終身。判決聶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康孟東喪葬費及其它費用二千元。”潮州有名刑事律師會見刑事律師必須熟悉刑法和相關法律程序。
第六部分審判------一審-----30至45天是到法院。審理是二審終審制,一審是在法院受理后一個月內開庭審判并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七、上訴或抗訴-----二審-----30至45天如果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以上訴;如果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的,也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二審的審判時限跟一審的審限是一樣的,也是一個月,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二個半月如果有二審,一般是二至三個月,不超過五個月。如果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退回檢察院的情況,時間還會延長。
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后,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系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XXX”號牌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后,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車輛無法通過被迫停下。被撞車車主及周圍人上前勸阻,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勸阻,強行駕車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XXX”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某某、賈某某當場死亡,駕駛員王某某受重傷。終審判結果于2020年11月6日宣判: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體權利終身;判處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酒駕可能觸犯三個罪名(從輕到重):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1.侮辱、誹謗案)2.施暴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1.故意傷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遺棄案;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識產權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以上規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有證據證明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刑事律師需要與檢察官和法官進行有效的溝通和辯論。汕頭刑事律師辯護
附加刑包括四種:1罰金(注意和罰款的區別);2剝奪政體權利;3沒收財產;4驅逐出境(只針對外國人)。河源侵占刑事律師辯護
案件2011年底,肖某將兒子莊某從老家接到H市共同生活。2012年5月30日21時許,因莊某說謊不聽話,肖某用衣架毆打莊某大腿內側位置并罰跪約一個小時。次日1時許,因莊某在床上小便,肖某又用衣架毆打莊某的大腿內側,用腳踢其臀部。當日5時許,肖某和丈夫發現莊某呼吸困難,即將莊某送到H市人民醫院搶救,莊某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醫院警務室報案。經鑒定,莊某符合被巨大鈍性打擊致胰腺搓碎、睪丸挫碎、雙側后腹膜積血、全身多處皮下組織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合并創傷性休克死亡。裁判要旨法院認為,被告人肖某在管教孩子過程中,過失致小孩死亡,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于被告人發現被害人呼吸困難后,主動送其到醫院搶救,且明知醫院警務室報案后,仍在現場等候處理,歸案后亦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認定為自首;被害人的父親、祖父母對肖某的行為表示諒解。綜合肖某的具體犯罪情節以及尚有一女需要照顧的情況,對肖某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法院以被告人肖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審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訴,檢察機關亦未抗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河源侵占刑事律師辯護